一个真实案例引发的思考
上个月,威海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多次打断法官发言,原本可能获得缓刑的他,最终被判处实刑。而与此同时,文登区另一起类似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因庭外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获得了从轻处罚。
这两个案例的对比,让我想起执业 10 年来见过的太多类似情况。很多时候,决定案件走向的,不仅仅是证据和法律条文本身。
什么是"案外因素"?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同时,《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这里的"情节",就包含了很多案外因素:
- 案发后的态度(是否认罪认罚)
- 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
- 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
- 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
- 平时表现和社会评价
威海刘律师执业 10 年总结:3 个关键点
在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中,当事人王某起初拒不认罪,但在看到同案犯因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后,主动找到我要求改变策略。最终,王某因坦白认罪、退缴全部赃款,刑期减少了近一半。
关键点一:认罪认罚要趁早
很多当事人以为"扛一扛就过去了",但实际上,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是不同的。越早认罪,主动权越大。
关键点二:赔偿谅解要真诚
乳山市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全额赔偿,还多次上门道歉,最终获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判处缓刑。
关键点三:辩护策略要灵活
有时候,一味地做无罪辩护未必是最优选择。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做罪轻辩护、争取从宽处理,反而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给威海朋友的实用建议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刑事案件,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 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不要自行判断案情
- 如实向律师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歪曲
- 配合律师制定辩护策略,不要固执己见
- 重视案外因素的作用,积极争取从宽情节
结语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在威海地区,无论是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还是乳山市,司法机关都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记住:遇到法律问题,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有类似刑事案件需要咨询,可以联系威海刘律师,电话:1328785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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