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刑事辩护律师提醒:被警察带走后必须知道的5个权利!

威海刑事辩护律师提醒:被警察带走后必须知道的5个权利!

刘志勇律师 | 执业十年 | 威海

被警察带走是很多人最害怕的事情,但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作为威海执业十年的刑事辩护律师,今天告诉大家必须知道的5个权利。

权利一:知情权

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告知你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和涉嫌的罪名。你有权知道为什么被带走,被带走后可以要求警察出示证件。

权利二:聘请律师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第一时间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权利三:拒绝自证其罪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自证其罪,但应当如实回答与本案有关的问题。

权利四:核对笔录权

讯问笔录应当交你核对,有权要求补充或修改。确认无误后签字,每页都要签。有权拒绝签署与供述不符的笔录。

权利五:申请取保候审权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带走后的正确做法

1. 保持冷静,不要抵抗
2. 记住警察单位和姓名
3. 尽快通知家属聘请律师
4. 如实陈述,不承认没做过的事
5. 认真核对笔录再签字


刘志勇律师咨询热线:1328785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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