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分?十年律师详解
刘志勇律师 | 执业十年 | 威海
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房产如何分割是常见争议。作为威海执业十年的律师,我来详细讲解。
一、婚后购买的情形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二、婚前购买的情形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应向另一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补偿。
三、父母出资的情形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四、威海实际案例
曾代理一起威海离婚案,房产为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5年。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补偿共计28万元。
五、律师建议
1. 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2. 明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
3. 必要时可申请房产价值评估;
4.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刘志勇律师咨询电话:1328785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