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法律咨询指南:离婚冷静期详解
刘志勇律师 | 执业十年 | 威海
《民法典》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以来,威海地区协议离婚的流程发生了重大变化。很多市民对离婚冷静期存在误解,今天为大家详细解析。
一、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
要点:
• 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 期限为30天
•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撤回申请
•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申请发放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
二、威海地区协议离婚流程
第一步: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第二步: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
第三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证
第四步:领取离婚证
三、常见问题
Q: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另一方想离,怎么办?
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Q:诉讼离婚有冷静期吗?
诉讼离婚没有法律规定的"冷静期",但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Q: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可以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刘志勇律师咨询热线:1328785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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