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分?十年律师详解

威海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怎么分?十年律师详解

刘志勇律师 | 执业十年 | 威海

离婚时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房产如何分割是常见争议。作为威海执业十年的律师,我来详细讲解。

一、婚后购买的情形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二、婚前购买的情形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应向另一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补偿。

三、父母出资的情形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四、威海实际案例

曾代理一起威海离婚案,房产为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5年。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补偿共计28万元。

五、律师建议

1. 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2. 明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来源;

3. 必要时可申请房产价值评估;

4.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刘志勇律师咨询电话:1328785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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