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刘律师,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在威海做海产加工,我出钱他管账,公司是他当法定代表人。前阵子我查账发现,他分好几笔从公司对公账户转了三十多万到他自己卡上,问他,他说生意上周转一下,先用用,回头补上。
可现在公司连原料款都付不出来,供应商天天催。我想问,这算不算犯罪?我能不能报警?还是只能打官司?
刘志勇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这事既可能是刑事,也可能是民事,走哪条路要看证据和主体关系,不能凭感觉选。
关键区别在于他是以什么身份拿的钱。如果他是以公司股东、高管的身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公司财物据为己有,那涉嫌职务侵占;如果单纯是合伙人之间对出资和分红的纠纷,那一般按民事处理。实践里,合伙开的小公司最容易卡在这个模糊地带,公安常见的说法是”经济纠纷,去法院起诉”,不予立案。
所以你要做的不是先冲去报警,而是先把证据固定下来。
第一,查账。把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完整打出来,逐笔核对去向,重点标注转到他个人账户和他关联账户的记录。同时把财务账册、凭证、合同一并保存,能复印就复印,原件拍照留底。
第二,书面催告。以公司或者你本人的名义发一份书面函件,要求他在指定期限内返还并说明款项用途,用快递寄送并保留回执,微信也要同步发一份。这一步是为了证明”他拒不返还”,对后面的定性很重要。
第三,考虑保全。如果公司账上还有钱,或者他名下有房产车辆,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把路先堵住。很多人吃亏就吃在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第四,再看要不要报警。如果你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他伪造合同、虚构交易、做假账平账,那性质就不一样了,职务侵占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带着这些材料去报案,立案概率会高很多。
最后提醒一句,别打草惊蛇。在你还没把流水和账目拿全之前,先别跟他摊牌说要报警,否则对方一旦转移财产、销毁账册,后面会非常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