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钱,法定代表人也不是我了,别找我”
威海不少劳动者和供应商遇到过这套操作:讨债期间,公司悄悄换法定代表人、甚至注销公司。真没救了吗?
一、换法定代表人:换不掉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换了,公司还是那个公司,该还照样还。
执行阶段限制高消费的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真老板躲在幕后,可以申请追加实际控制人,或提供证据证明新法代是挂名的,法院可将实际控制人纳入限高。
二、换股东/减资逃债
1. 未实缴就转股的:原股东出资义务甩不掉(详见本站另文)
2. 违法减资(未通知债权人):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担责
3.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直接连带
三、注销公司逃债
未经清算即注销、简易注销时股东签《承诺书》承诺债务清偿的——股东对债务承担责任,承诺书就是起诉股东的最好证据。
四、债权人的行动清单
1. 起诉前查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减资、法代变更记录全程可查
2. 财产保全要趁早:账户、股权、应收账款都查
3. 执行不能时:申请追加股东、主张法人人格否认
4. 劳动者绿色通道:欠薪可走劳动监察(快)+仲裁+欠薪逃匿可入刑
五、给”接盘”挂名者的提醒
别人让你接任欠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照本站《挂名法定代表人四大风险》——限高名单下一个就是你。
威海公司债务追讨、股东责任纠纷,联系威海律师刘志勇(执业13年):13287858752(微信同号),首次咨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