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见过案发地点最离谱的故意伤害案——发生在环翠区人民法院温泉法庭门口。
怎么打起来的
2017 年 2 月,宋某(化名)陪女儿到温泉法庭旁听——旁听的是她前夫被杀一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出来,在法庭门口台阶碰上了前夫的遗孀朱某。两边本来就因为感情纠葛有旧怨,见面就开骂。
骂着骂着升级了。宋某一方的崔某冲上去踢踹朱某的女儿,对方女婿搂住崔某脖子把她摔倒——然后宋某这边十来个人一拥而上,把朱某母女和女婿打倒在地拳打脚踢。
法警和保安拦住了。经鉴定:一人左肱骨粉碎性骨折(轻伤一级),一人左膝前交叉韧带撕裂(轻伤二级)。
法院怎么判
三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
1. 在现场等候处理(自首情节)
2. 赔偿被害人 23 万元
3. 取得了被害人书面谅解
最终三人全部判处缓刑。
23 万这个数字
轻伤一级 + 轻伤二级,两个人,23 万的赔偿——这还只是民事赔偿部分,不含刑事罚金。
在法庭门口打架还是情节加重的考量(藐视法庭权威)——23 万已经是”谅解换缓刑”的结果,如果没有赔偿和谅解,在法庭门口打人大概率实刑。
故意伤害的赔偿清单
| 项目 | 本案涉及 | 备注 |
|---|---|---|
| 医疗费 | ✓ 骨折手术+韧带修复 | 凭票据全额 |
| 误工费 | ✓ 两人休养 | 按实际减少收入 |
| 护理费 | ✓ 骨折需人照料 | 护工或家属误工 |
| 营养费 | ✓ | 50~100元/天 |
| 残疾赔偿金 | 视鉴定结果 | 构成伤残的另有大项 |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 | 法院酌定 |
轻伤两处、两个人——赔偿就到了 23 万。如果是重伤,赔偿金会翻好几倍。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三个教训
1. 任何场合动手都是最贵的解决方式。一时冲动=几十万赔偿+刑事案底,即使在法庭门口也不能例外。
2. 群殴中”动手的都有责”。三个人全部被判刑——不是”谁先动手谁负责”,参与打的都有责任。
3. 事后赔偿+谅解=缓刑的空间。三人全部缓刑的关键是 23 万赔偿和书面谅解。这印证了一个规律:刑事案件中赔偿和谅解是争取缓刑的黄金组合——跟交通肇事、醉驾的规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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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