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器|3 倍免征与税率表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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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按财税〔2018〕164 号测算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倍以内免税,超过 3 倍的部分单独套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参加年度汇算)。工伤两金另有整笔免税规则,本工具单列。结果供参考,实际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按税前总额填。含经济补偿金(N)、违法解除赔偿金(2N)、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164 号原文把这四类都算「一次性补偿收入」。N 或 2N 的金额还没算的,先去本站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器。
已按威海现行官方数据预填(口径见下方本地段),算外地案件可直接改。这一项决定3 倍免征额:补偿总额 ≤ 年社平 × 3 的部分免个税。12366 口径:这里的「当地」按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直辖市算。
工伤职工离职时,这两笔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支付的钱依财税〔2012〕40 号整笔免个税,不并入上面 3 倍的计算。填了会自动从应税部分里拆出去。注意区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同样免税,但它是工伤待遇不是解除补偿,不填在这里。
浙江 12366 答复口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发的补偿金,不属于 164 号的「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在发放当月并入工资薪金计税——没有 3 倍免税。选「到期终止」时本工具会切换到合并计税提示模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参考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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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具依据财税〔2018〕164 号第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财税〔2012〕40 号及各地 12366 公开口径做机械测算,输出的是参考数值,不构成税务申报依据,也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各地统计与执行口径存在差异,最终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第一次用?看这 4 步
  1. 填补偿总额:单位支付的全部一次性补偿,税前口径。经济补偿金(N)、违法解除赔偿金(2N)、生活补助费都算在内。
  2. 确认当地年社平:免税额 =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 3。已按本站所在地预填,外地案件直接改。
  3. 工伤离职的填工伤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整笔免个税,与 3 倍免税是两套规则,别混着算。
  4. 选对离职情形: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的,不适用 3 倍免税——这是网上文章出错最多的一个点。
三个数字要看全:上面大数字是应纳税额;下面明细里还有免税额(3 倍以内部分)和税后实发。免税≠不用申报,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仍要就超过 3 倍的部分代扣代缴。
以下是相关法律知识与计算依据

离职补偿金要交多少个税(2026 年在线测算)

被裁员、协商离职拿到的经济补偿金,不是全部免税,也不是全部交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第五条划了一条线: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注意两个容易漏掉的口径。第一,164 号说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只是经济补偿金(N),还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同样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补偿,一并按这个规则处理。第二,这里的「当地」按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或直辖市口径算,不是你户籍地,也不是省会。

本工具按三步测算:先按当地年社平工资算出 3 倍免征额;再把补偿总额拆成免税部分与应税部分;最后对应税部分单独套 7 档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得出应纳税额与税后实发。

超过 3 倍怎么算:单独套税率表,不是并入年终奖

应税部分的算法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把「补偿总额 − 3 倍免征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套《个人所得税法》的年度税率表找档位,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补偿 37 万元、当地年社平 8 万元:免征额 24 万,应税部分 13 万,落在「超过 36,000 至 144,000 元」一档,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520,应纳税额 = 130,000 × 10% − 2,520 = 10,480 元。这个算例出自多地税务机关的官方答复,本工具结果与之一致。

三个常被讲错的点,这里一次说清。其一,这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不参加年度汇算清缴——它是单独计税,与你的工资、劳务报酬互不影响。其二,它不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用「除以 12 找月度税率表」的算法。其三,不需要自己去退税申请,单位支付时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工伤两金整笔免个税:别和 3 倍免税混着算

工伤职工离职时拿到的钱常常是「两笔混在一起」:一笔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一笔是工伤保险待遇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的钱适用完全不同的规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 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文件逐项列举了免税范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所以正确的算法是先拆分:工伤两金按 40 号文整笔免税,剩下的解除补偿再走 164 号的 3 倍规则。如果单位把两笔钱开在一张凭证上全额代了税,或者笼统按 3 倍算了免税额,都可能多扣了你的税。本工具把工伤两金单列一个输入框,就是为了把这笔账算清。

山东(威海)本地口径:3 倍免征额的基数之争

个税这条线全国统一,落到威海,关键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用哪个数。

一、现行两个官方数。山东省人社等部门按年度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行数据为年平均 91,452 元、月平均 7,621 元(鲁人社字〔2026〕75 号),对应的 3 倍免征额为 274,356 元。另一个口径来自威海市统计局:2025 年威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98,484 元(其中在岗职工 99,803 元),2026 年 7 月发布。两个数差约 7,000 元,乘 3 之后免征额差 2 万多——对临界案例是实质差异。

二、用哪个?12366 的口径是「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山东历年实践中,各地多以省公布的全口径数作为社保与相关待遇基数,税务口径通常跟进;但 164 号本身没有指定统计分组,遇到临界金额,稳妥做法是两个数都算一遍,以主管税务机关答复为准。本工具默认按全口径数预填,可以直接改成任何一个数。

三、威海单位的合规提示。解除补偿的个税代扣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批量裁员的场景下,错误口径会导致系统性多扣或少扣——多扣的员工会来对账,少扣的税务机关会找单位。建议 HR 在支付前按本工具口径预演一遍,并留存计算过程。

四、劳动与税务的衔接。威海辖区劳动争议先经威海市及各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补偿金额确定后回到税务口径处理。若单位对补偿性质本身有争议(如坚持按「到期终止不给 N」处理),先走劳动仲裁定性,再回来算税。

四种情形对照:哪种能免、哪种要并入工资

情形一:协商解除、裁员、不能胜任解除等(适用 164 号)。经济补偿 N 或赔偿金 2N,先减 3 倍免征额,超出部分单独套税率表。这是绝大多数人遇到的情形。

情形二: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续签(不适用 164 号)。浙江 12366 答复明确: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不属于 164 号规定的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在发放当月并入工资薪金计税——没有 3 倍免税,也没有单独税率表。这笔钱和当月工资合起来找税率档,月收入高的人税负差距可以非常大。

情形三:工伤离职(拆两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整笔免税(40 号文);解除补偿部分回到情形一规则。

情形四:未依法解除、还在仲裁诉讼中的。只有实际取得补偿收入时才发生纳税义务;仲裁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补偿金额,同样按取得时的上述规则处理。钱没到手,不用提前操心税。

常见问题

问:2N 赔偿金是不是免税的?不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同样按 164 号处理:3 倍以内免税,超出部分单独套税率表。有的文章把 2N 说成「惩罚性赔偿不用交税」,没有依据。

问:3 倍免征额到底按哪个数?164 号写的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2366 口径按单位所在地地级市/直辖市执行。各地公布的口径有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等不同统计分组,同一个城市可能同时存在两个官方数——本站所在地的现行对照数见下方本地口径段。工具预填的是本站核到的口径,允许手改;遇到争议,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问:超过 3 倍的部分要并入年度汇算吗?不要。164 号明确「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税务机关答复也确认这部分无需纳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它只在支付时单独计税一次。

问:合同到期不续签给的补偿,为什么不能免 3 倍?「解除」和「终止」在税法口径上是两回事。164 号照顾的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到期终止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多地口径将其排除在外,补偿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税。这是实务中争议和错算最多的一条。

问:单位没给我代扣代缴,怎么办?支付一次性补偿时,单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若单位未依法扣缴,可要求其更正申报;协商不成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留存解除协议、补偿支付凭证与工资条,这些是计税依据的直接证据。

问:当地年社平工资每年什么时候更新?一般每年 6-7 月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人社部门同步用于下年度社保基数。工具预填的是本站核到的最新数,跨年度使用时建议按最新公布数核对更新。

问:免税部分需要申报吗?3 倍以内的部分虽然免税,但单位仍需就该笔收入履行申报手续(免税收入申报)。免税不等于不用申报,这是两回事。

问:这个工具算的数能直接拿去跟单位对账吗?可以作参考基准。若单位代扣数与测算差异较大,先把「当地口径、是否含工伤两金、离职情形」三项核对清楚——三个变量里任何一个错了,结果就会差一截。仍对不上的,带着凭证问主管税务机关最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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