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器|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在线测算

威海加班费怎么算(2026 年在线测算)

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被安排工作,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不是一个笼统的倍数,它按加班发生在哪一天分成三类,倍数各不相同:工作日下班后继续干,按不低于百分之一百五十算;休息日被叫来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算;法定休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算。

算加班费的第一步是把月工资折成日工资和小时工资。这里的折算天数全国统一,用的是月计薪天数二十一点七五天,不是二十二天,也不是二十点八三天。二十一点七五等于三百六十五天减一百零四天再除以十二个月,与法定节假日放几天没有关系。下面这个计算器把三类加班费放在一起算,填一个月工资、拖一下加班天数,就能看到分别该拿多少。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平时说的延时加班,倍数最低 150%;
  •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倍数最低 200%;
  • 法定节假日加班,倍数最低 300%,而且这 300% 是在当月正常工资之外另行支付的。

威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适用的都是这套国家标准,个案差异主要在加班事实能不能证明、加班费基数按哪一口径认定,以及补休是否真实成立。

加班费计算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计算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三类加班费。日工资按全国统一的月计薪天数 21.75 折算,结果仅供参考。
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填,包含固定发放的岗位津贴和绩效,不是基本工资
小时
指正常工作日下班后继续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填写
周六周日等休息日,不足一天按 0.5 天填
已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后,不再支付 200% 的加班费
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补休替代
应支付加班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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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规则:21.75 折算、三类倍数、补休替代

加班费的计算只有几步,但下面这五处最容易搞混。

  • 月计薪天数 21.75: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 21.75;小时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 乘以 8 小时)。人社部发〔2025〕2号明确,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3 天法定节假日。旧的劳社部发〔2008〕3号已经废止,网上还有不少工具在引用它。
  • 20.67 天不是工资折算天数:2025 年起法定节假日由 11 天增加到 13 天,年工作日从 250 天变成 248 天,月制度工作日从 20.83 天变成 20.67 天。这个 20.67 只用来计算制度工作时间,拿它折算工资是错的,21.75 才是工资折算口径。
  • 三类倍数的差别来自日期:工作日延时 150%;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 200%;法定节假日加班 300%。差别取决于加班发生在哪一天,不取决于单位怎么表态,也不取决于是否签了自愿放弃的承诺。
  • 休息日可以用补休替代: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表述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不低于 200% 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单位事后安排了同等时间补休的,这笔加班费就不再支付。这也是实务中单位最常用的抗辩,要留意补休是否真实发生、时长是否相当、有没有记录。
  • 法定节假日不能用补休替代: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没有补休的表述,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能付钱。并且人社厅函〔2025〕1号写的是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也就是当月正常工资照发、再另付 300%,加班当天的实际收入相当于正常日工资的四倍。

网上加班费计算器最容易算错的几处

  • 用 20.83 天或 22 天做分母。工资折算只能用月计薪天数 21.75 天。
  • 说 2025 年多放两天假、21.75 变了。21.75 与法定节假日数量无关,没有变;变的是月制度工作日,从 20.83 天变成 20.67 天。
  • 仍然引用劳社部发〔2008〕3号。该文已废止,现行依据是人社部发〔2025〕2号。
  • 休息日加班一律算 200%。法律前提是不能安排补休,已经补休的不再支付这笔钱。
  • 法定节假日加班也只按 300% 当作总收入。实际是正常工资之外另付 300%,只算 300% 会把这一项算少。
  • 法定节假日加班也给补休替代,说补休了就不用给钱。法律不允许这样替代。
  • 基数按基本工资算。应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包含固定发放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不是只算基本工资。
  • 把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混在一起算。两者的折算分母都是 21.75,但规则不同:未休年休假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明确这 300% 里已经包含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额外补的其实是 200%。

常见问题

加班费基数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

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也就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包含固定发放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货币性收入,不是只按基本工资算。劳动合同对加班费基数有明确约定、且折算后的加班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应水平的,实践中一般从约定;但任何约定都不能把基数压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

单位说给补休就不给钱,合法吗

休息日加班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合法,不再支付 200%。但工作日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都不能用补休替代,前者必须付 150%,后者必须付 300%。实务中还要看补休是否真的安排、有没有记录、时长是否与加班时间相当,口头说补了但没安排过是不成立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为什么是另付 300%

因为月计薪天数 21.75 已经把法定节假日算进去了。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日,当月工资里本来就含这一天。所以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要在正常工资之外再付 300%。只按 300% 算,等于漏掉了原本就有的那一天工资。

加班费拖了很久还能要吗

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时间拖得越久,考勤和工资证据越难取,尽早主张更稳妥。

在威海讨要加班费,要准备什么材料

核心是把加班的事实固定下来。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用来证明工资基数和发放情况;考勤打卡记录、排班表、门禁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群里的通知和汇报记录用来证明加班时间和加班安排。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举证责任在单位,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要承担不利后果。向威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前置程序,对加班事实的审查重点通常在证据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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