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继承案有意思在哪呢——争议的房子早拆了,打的是拆迁补偿款怎么分。而分法取决于一个二十多年前的遗嘱里两个字的含义。
遗嘱写了什么
1994 年,张老(化名)立遗嘱,把名下房屋”正房 4 间”分给大儿子,同时注明”其他建设成家以后自建”。
老张去世后房子遇上拆迁。大儿子说:遗嘱写了给我,而且房产证登记在我名下,拆迁款全归我。两个弟弟妹妹不干:厢房和道厅也是爸妈建的,凭什么都归你?
法院怎么拆这笔账
威海中院的思路值得细品——三步:
第一步,确认遗嘱效力。各方对真实性没争议,遗嘱有效。
第二步,解读”正房4间”。遗嘱处分的是正房 4 间,不是整套院子。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这套房子除了正房 4 间(48.28 平米),还有东西厢房和道厅(48 平米)。结合遗嘱里那句”其他建设成家以后自建”,认定厢房是大儿子自己建的。
第三步,算数。总建筑面积 101.83 平米(含奖励面积 22.3 平米),按比例算出:大儿子自建部分对应的拆迁补偿归他,正房 4 间对应的补偿款是父母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最后的数字:两个弟妹各分得差价款 25900 元。
为什么房产证没用
房产证虽然登记在大儿子名下,但法院认定他是”代表共有人领取“——农村老房子经常这样,产权登记在某一个人名下,但实际是家庭共有。法院不看登记形式,看实际建造和出资。
这一点很重要:农村房产证登记≠独有。如果房子是父母建的、只是登记在某个子女名下,其他继承人仍然可以主张权利。
这个案子给我们的启示
1. 遗嘱要写清楚”范围”。本案争议的根源是遗嘱只写了”正房4间”——那厢房、道厅、院子呢?没写。写遗嘱时应当列明全部财产:几间房、什么结构、占地面积,最好附一张平面图或房产证复印件标注。
2. “自建”要有证据。大儿子主张厢房是他自建的,好在遗嘱里写了”其他建设成家以后自建”——这句话救了他。如果没有这句话,厢房是谁建的就说不清了。自建房屋要保留:建造时的材料购买凭证、施工记录、当年村里的审批文件。
3. 拆迁款≠遗产全额。拆迁补偿里可能混着多个权利人的份额:宅基地使用权人、自建部分建造者、继承份额……要先拆分(哪些是遗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再继承,一步搞错,整笔账都算错。
1994 年的遗嘱,2020 年代打官司
这个案子最让人感慨的是时间跨度——26 年前的遗嘱,到房子拆迁时才真正”生效”。父母立遗嘱的时候,很少有人想到几十年后会产生争议。
所以如果你家老人还健在、老房子还在——趁现在把遗嘱立清楚、把房屋权属理清楚。等到拆迁那天,一切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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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