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流传最广的继承误区
误区一: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误区二:放弃继承,债务一笔勾销
都不准确。
法律的真实规则
继承遗产 → 同时继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欠100万、遗产50万,子女最多用50万还,不用自己贴钱。
放弃继承 → 不继承遗产,也不需要以自己财产偿还父母的债务。
但”放弃”不是万能挡箭牌
以下情形放弃继承无效或另担责任:
1. 放弃继承损害债权人利益、逃避执行——法院可不认可
2. 已经实际占有使用遗产(住着父母的房、开着父母的车)又声称放弃
3. 生前转移财产给子女、去世后”放弃继承”配合洗白——债权人可主张撤销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丧葬费、抚恤金、死亡赔偿金是对近亲属的补偿,不用于偿还死者债务,别被债权人唬住。
给债权人的反向提示
债务人死亡后,尽早查明遗产范围(房产、存款、保险),在继承开始后及时主张。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申请以遗产管理人或直接对遗产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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