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继承案有意思在哪呢——争议的房子早拆了,打的是拆迁补偿款怎么分。而分法取决于一个二十多年前的遗嘱里两个字的含义。
遗嘱写了什么
1994年,张老(化名)立遗嘱,把名下房屋”正房4间”分给大儿子,同时注明”其他建设成家以后自建”。
老张去世后房子遇上拆迁。大儿子说:遗嘱写了给我,而且房产证登记在我名下,拆迁款全归我。两个弟弟妹妹不干:厢房和道厅也是爸妈建的,凭什么都归你?
法院怎么拆这笔账
威海中院的思路值得细品:
第一步,确认遗嘱效力——各方对真实性没争议,遗嘱有效。
第二步,解读”正房4间”——遗嘱处分的是正房4间,不是整套院子。根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这套房子除了正房4间(48.28平米),还有东西厢房和道厅(48平米)。结合遗嘱里那句”其他建设成家以后自建”,认定厢房是大儿子自己建的。
第三步,算数——总建筑面积101.83平米(含奖励面积22.3平米),按比例算出:大儿子自建部分对应的拆迁补偿归他,正房4间对应的补偿款是父母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最后的数字:两个弟妹各分得差价款25900元。
这个案子的启示
1994年的遗嘱,2010年代打官司,凭的是什么赢的?遗嘱写得清楚——”正房4间”四个字划定了处分范围,”其他自建”划定了排除范围。虽然争了这么多年,但账最终算得清。
农村房产继承最怕的就是遗嘱只写”房子给某某”,不写哪间房、多大、跟自建部分怎么区分。一句话的模糊,几代人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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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