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2021 年施行后,遗产继承规则有重大变化。这篇把跟威海人最相关的变化讲清楚。
一、遗嘱形式的重大变化
| 遗嘱形式 | 生效要件 | 常见坑 |
|---|---|---|
| 自书遗嘱 | 亲笔书写全文 + 签名 + 注明年月日 | 打印后签名≠自书——是打印遗嘱,要求不同 |
| 代书遗嘱 | 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利害关系人 |
| 打印遗嘱(新增) |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只签最后一页 = 无效——每一页都要签 |
| 录像遗嘱(新增) |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像中遗嘱人和见证人都露出肖像、说出姓名和日期 | 只拍纸面不拍人脸 = 可能无效 |
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民法典最大的变化之一: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以前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现在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不管形式。
这意味着:老人公证立了遗嘱,后来又手写了一份新的——以手写的那份为准(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好处是老人可以随时改主意;坏处是子女要注意多份遗嘱冲突的风险——老人晚年被某个子女”劝”着改遗嘱的情况越来越多。
三、继承顺序不变,但这些规则变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继承。
新增的重要制度:
· 遗产管理人制度:继承人可以推选或由民政部门指定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理遗产、通知债权人、分配遗产——避免”没人管”导致的遗产缩水;
· 扩大遗产范围: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增加: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四、威海房产继承的实操要点
威海地区房产继承需办理过户手续,三条路可选:
① 继承公证:全家配合的走公证,费用约房产价值的 1%~2%;
② 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不需要强制公证了,带齐材料直接申请(含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
③ 法院判决/调解:有争议或材料难开的走法院,判决书终局。
威海独生子女注意:独生子女≠唯一继承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如果在你父母去世时还在世,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五、目前暂无遗产税
目前中国暂未开征遗产税,继承房产不缴遗产税。但注意:继承的房产将来出售时,个税按原值(父母取得时的成本)计算——如果父母当年是福利房,差额可能很大。持有满 5 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
常见纠纷
① 多份遗嘱效力冲突 → 以最后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② 继承人之间分配不均 → 民法典 1130 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③ 遗产范围争议 → 婚前财产 vs 共同财产的界定;
④ 赡养与继承关系 → 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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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