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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我和对象谈了一年半,去年订婚时给了彩礼8万8,还有三金花了2万多。后来因为彩礼的事儿两家闹翻了,婚没结成(没领证),现在分手了。女方说彩礼是赠与,不愿意退。能要回来吗?
刘律师回复:
能要回来一部分——但不是全额。我给你算算。
什么情况要退
你们没领证——这是退还彩礼的第一情形,法律明确支持退还。
但”退多少”要看这几个因素
1. 有没有共同生活:你们谈了一年半——有没有同居?同居了多久?
· 没同居的——退的幅度大(60%-80%)
· 同居不到一年的——退40%-60%
· 同居一年以上+有孕育的——退的比例更低(20%-40%)
2. 彩礼实际用了没有:女方说”彩礼都花在共同生活了”——她得举证。花了的部分不退,没花的退。
3. 三金:金饰一般按彩礼处理——但如果你是”金饰留在女方手里没动过的”——全额退的可能性大。
你的情况大概能退多少
假设你们同居了半年到一年,没有孩子:
· 彩礼8.8万 → 大概率退3-5万
· 三金2万 → 如果实物还在,要求返还实物;卖了的话折价退
合计能追回5-7万左右。
路径
1. 先协商——把法律规则告诉她:”没领证的彩礼,法院一定判退,只是比例问题——不如现在谈个双方都认的数”
2. 谈不拢——起诉。案由”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费按标的算,8万的案子约1800元(简易程序减半)
你把同居时间和彩礼给付凭证(转账记录)整理好,微信我,我帮你估个精确区间。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