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咨询】刘律师,我在威海一家贸易公司做会计。前两天老板跟我说,让我找点发票来冲账,说这样能少交不少税,还跟我讲”这行都这么干,没事的”。
我心里直打鼓。我要是真去做了,万一出事是不是要我担责?可我要是不做,他会不会找理由把我开了?我这份工作挺难找的,实在不想丢。
刘律师回复
这个字,绝对不能签。这个事,绝对不能做。我把话说得重一点:工作没了可以再找,案底跟着你一辈子。
一、虚开发票是刑事犯罪
《刑法》第 205 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而且会计是直接经手人和责任人员——票上签的是你的名字,账是你做的。到时候说”是老板让我干的”——可以从轻,但不能免责。
二、会计的”三不”原则
| 不做的事 | 为什么 |
|---|---|
| 不找发票冲账 | 虚开发票/虚列支出——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
| 不做两套账 | 内账外账并存——偷税罪的构成要件 |
| 不帮老板走个人账 | 公司资金走个人账户——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或逃税 |
三、你现在的处境没有你想的那么被动
法律站在你这边。《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如果老板因此打击报复(降职、调岗、辞退),你可以:
①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 2N 赔偿金;
②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为(有专门的保护条款);
③ 会计人员因为拒绝做假账而被开除的,某些地方还有专门的奖励和保护机制。
四、正确应对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明确拒绝并留痕。用微信或邮件回复他,写清楚”该操作不符合会计法和税法规定,我无法配合”。留下你拒绝的证据——将来查出来,这就是你免责的证明。
第二步:如果老板坚持,建议他咨询税务师。让他明白这事的后果——不是罚点款的事,是判刑的事。很多老板不是真想违法,是真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第三步:如果被打击报复,马上行动。保留所有证据(拒绝的记录、被辞退的通知、工资流水),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你的请求会得到支持。
五、给所有会计人员的提醒
会计是企业里法律风险最高的岗位之一——因为你是”执行者”,出了事你是”直接责任人”。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留痕、拒绝、咨询。
拒绝做假账不是”不够忠诚”——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也是你保护自己的义务。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