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刘律师,我在威海一家贸易公司做会计。前两天老板跟我说,让我找点发票来冲账,说这样能少交不少税,还跟我讲”这行都这么干,没事的”。
我心里直打鼓。我要是真去做了,万一出事是不是要我担责?可我要是不做,他会不会找理由把我开了?我这份工作挺难找的,实在不想丢。
刘志勇律师回复
这个字,绝对不能签。这个事,绝对不能做。我把话说得重一点:工作没了可以再找,案底跟着你一辈子。
虚开发票不是”税务上的小问题”,是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期是很重的。而且会计是直接的经手人和责任人员,票上签的是你的名字,账是你做的,到时候说”是老板让我干的”,可以从轻,但不能免责。
你现在的处境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被动,因为法律是站在你这边的。
第一,明确拒绝,并且留痕。用微信或者邮件回复他,写清楚”该操作不符合税法规定,我不能执行”,态度可以客气,但话要写明白。万一将来要证明你是被指使的,这条记录就是关键证据。
第二,把要求你违规的证据保存好。聊天记录、邮件、录音,都留着。注意别用违法手段取证,正常的沟通记录就可以。
第三,如果因为拒绝被辞退,那是违法解除。你拒绝的是违法要求,这不是违纪,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换句话说,你守住了底线,法律反而保护你。
第四,如果你已经签过或者参与过,那就不要再拖了,尽快带着具体材料当面咨询,看参与的程度和金额,评估风险,必要时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主动纠错和被动查出,处理结果差别非常大。
我也理解你的顾虑,小公司里会计的话语权确实有限。但这类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后面会越陷越深,第一次拒绝是最容易的,往后就越难抽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