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微信咨询】刘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 2019 年结的婚,房子首付 60 万是他爸妈出的,房本写我们俩名字,贷款一直是我们还的。现在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他家里人说我一分钱都分不到,因为首付是他们出的。是这样吗?
刘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他家里人说的不对。2025 年 2 月施行的新司法解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八条)正好管这个事,按新规拆给你看。
一、首付 60 万:新规下怎么算
《解释(二)》第 8 条把”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分成两种情况,处理方式不一样:
| 出资情形 | 离婚时怎么分 |
|---|---|
|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没约定只归自己子女) | 法院可以判归出资方子女一方,但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离婚过错等,决定是否给另一方补偿、补多少 |
| 双方父母都出资,或一方部分出资 | 以出资来源和比例为基础,结合共同生活、子女、过错等,判归一方并给另一方合理补偿 |
两个关键点:
第一,”适当多分”不等于”全归他家”。最高法民一庭举过一个例子:一方父母出资 20%、另一方出资 80%,原则上房屋归出资 80% 那一方,但给对方的补偿不一定就是 20%——要看婚姻存续时间、有没有孩子、谁的过错。结婚年头越长、有孩子、对方无过错,补偿越高。
第二,房本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仍然重要。登记在双方名下,父母出资的”赠与自己子女”主张更难成立,法院会更倾向于按共同财产逻辑,在出资比例基础上向平分靠拢。
二、还贷部分是硬的,跑不掉
婚后你们俩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你有份,跟首付谁出的没有关系。
哪怕房子最后判归他,共同还贷加对应增值的一半,他要折价补偿给你。
三、60 万是”借”还是”赠”,争议最大
他爸妈如果拿出一张当年签的借款协议,主张这 60 万是”借给你们小两口的”,那性质就变了——借款是共同债务,要从财产里先扣。所以要看三个东西:
① 当年转账时的备注写的是什么?
② 有没有借款协议?什么时候签的(离婚前突击补签的,效力存疑)?
③ 这么多年他爸妈有没有催讨过?
什么都没有、只凭口头说”是借的”——法院一般不会认。
四、大概能分多少
按你给的条件算一笔账(假设房子现在值 200 万,贷款还剩 80 万,首付 60 万他家出):
· 房子净值 = 200 − 80 = 120 万
· 共同还贷 + 对应增值(假设婚后还了 60 万本金加增值)——这部分你分一半
· 首付 60 万对应的份额——按第 8 条他适当多分,但你结婚多年、共同还贷,补偿不会少
粗算你可能落在 30~50 万区间。具体数字要看还贷明细和房产评估。
五、你现在要做的三件事
① 打印婚内全部还贷的银行流水(去银行柜台打,盖章的);
② 查当年他爸妈转账时有没有备注、有没有借款协议;
③ 房子现在值多少钱——找两三家中介做个免费评估,心里有数。
带着这三样来找我,我帮你算个精确的数字——心里有底,再去谈离婚,姿态完全不一样。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先沟通,再决定是否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