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 日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最高法出的最新婚姻家事规则,五个变化最要紧。
一、父母出资购房的认定(第 8 条)
| 情形 | 规则 |
|---|---|
|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未明确赠与一方 | 法院可判归出资方子女,但综合考虑婚龄/子女/过错,决定是否给另一方补偿 |
| 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部分出资 | 以出资比例为分割基础——但补偿不一定按比例,综合判断 |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举例:一方父母出资 20%、另一方 80%——原则上房屋归出资 80% 方,但给对方的补偿不一定就是 20%——要看婚姻情况。
二、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新规)
离婚期间抢孩子藏孩子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禁令;法院可据此在抚养权归属上作出对其不利考量。
这条堵住了”先把孩子藏起来造成既成事实”的套路——藏孩子的,抚养权大概率判给对方。
三、同居析产规则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规则细化:
· 各自所得归各自——你挣的是你的,我挣的是我的;
· 共同购置的按出资份额——一起买房的,看出资比例;
· 同居 ≠ 事实婚姻——别再按”离婚对半分”的思路想象同居分手。
四、违反忠实义务的赠与无效(第 7 条)
婚内出轨方给第三者的赠与(房子、大额转账),配偶可以主张全额返还:
· 赠与行为整体无效——不是返还一半,是可以全额追回;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变相转移)同样无效;
· 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抗辩基本堵死。
五、假离婚的风险提示
解释二明确:”离婚登记后以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撤销”——不予支持。
翻译:假离婚就是真离婚。民政局登记的那一刻,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财产协议签了就生效,你以为是”假”的,法律上是真的。
为了买房/拆迁/避税”假离婚”的——一方反悔不复婚的,另一方没有任何救济。每年因假离婚变成真悲剧的案子数不胜数。
六、威海人的应对
① 父母出资买房的留好出资凭证并书面注明”仅赠与本人子女”;
② 遭遇抢孩子的立即报警 + 申请保护令——别等;
③ 别搞假离婚——省的那点税,可能搭上半套房;
④ 对方出轨转钱的——收集证据追回,新规给你全额追回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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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