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1、2N,是三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对应三种不同的离职情形。搞混了,要么少要钱,要么开价太高谈崩。这篇文章把三个概念一次讲清。
一、先记结论
| 情形 | 拿什么 | 法律依据 |
|---|---|---|
|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不续)、经济性裁员、单位有过错员工被迫离职 | N | 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 |
| 单位依第 40 条解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 N + 1 | 第 40 条、第 46 条 |
| 单位违法解除(无合法理由、程序违法、辞退孕期职工等) | 2N | 第 87 条 |
| 员工自己主动辞职(个人原因) | 0 | — |
|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舞弊等,且制度合法有效) | 0 | 第 39 条 |
关键点:2N 和 N+1 是二选一的关系,不能同时要。违法解除就是 2N,合法解除才是 N 或 N+1。
二、N 怎么算
N 是”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
· 满 1 年 → 1 个月工资
·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 → 按 1 年算,1 个月工资
· 不满 6 个月 → 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发工资,不是只算基本工资。
一个容易忽略的上限:如果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 3 倍数额计算,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
举例:某人入职 6 年 3 个月,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8000 元。N = 7 × 8000 = 56000 元(6 年 3 个月,满 6 个月按 7 年算)。如果是违法解除,2N = 112000 元。
三、什么时候给 N+1
N+1 里的”+1″叫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第 40 条解除、且没有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时,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第 40 条的三种情形: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注意:如果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了,就只给 N,不给 +1。很多单位会故意不给通知也不给 +1,这是可以争的。
还要注意:”+1″的基数是上一个月的工资,不是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这一点和 N 不同。
四、什么时候给 2N
2N 是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常见的违法解除情形:
· 没有任何理由直接辞退;
· 以”不胜任工作”辞退,但没有培训或调岗,或者拿不出考核证据;
· 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但制度没经过民主程序、没公示告知;
· 辞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或者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工伤职工;
· 单方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就不让打卡,再以”旷工”辞退。
最后这一条是最常见的套路,下面单独说。
五、公司最常用的三个套路
套路一:让你自己写辞职申请。HR 会说”写个个人原因的辞职申请,我们给你 N+1,办手续快”。千万别写。一旦写了”个人原因离职”,法律上就是你主动辞职,2N 直接归零,后面仲裁基本没戏。
套路二:先调岗降薪,再以旷工辞退。正常流程是”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第 35 条),但有些单位直接单方下调薪资 30%,员工不接受,单位就不让打卡,然后拿考勤记录说”连续旷工 3 天”(第 39 条)。破法是留证据:调岗通知、拒打卡的系统记录、跟 HR 的沟通录音。只要证明”人来了、是公司不让打卡”,旷工的定性就站不住。
套路三:逼你签”协商一致解除”。协商一致解除确实是 N(第 46 条第 2 项),但前提是真协商、真自愿。如果是被停职、断权限、天天施压逼出来的”自愿”,可以主张是违法解除。
六、被辞退当天,马上做三件事
1. 什么都别签。尤其是有”个人原因””自愿离职””放弃权利””一次性了结”字样的文件。
2. 立刻导出证据。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群聊天记录、OA 截图、调岗通知、绩效结果——这些东西的保鲜期只有几天。公司把你从系统里移除、停掉账号之后,你自己什么都调不出来。导出的时候顺手截图带时间。
3. 问清楚辞退理由,并且留痕。让 HR 把辞退理由用微信或邮件说清楚。”因为旷工”还是”因为不胜任”,直接决定后面是 2N 还是 N——不同理由对应完全不同的抗辩方向。
七、还有两笔钱别忘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很多人以为”没合同就没保障”,恰恰相反。
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工资。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按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其中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实际额外支付 200%)。
八、律师提示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很多人觉得”先等等看公司会不会给”,一等就过了时效。
另外说一句实在话:这类案子的胜负,基本在离职后那一周就定了。证据在不在手里,直接决定你能拿 N、N+1 还是 2N。等三个月后想起来找律师,考勤记录没了、聊天记录删了、系统进不去了,那时候能做的就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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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先沟通,再决定是否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