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离婚后探望权被阻怎么办?如何行使探望权
威海离婚家庭里,探望权纠纷很常见:说好的周末探望,对方总找理由推脱。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不是对方心情好才有的恩惠。
探望权是法定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被阻挠怎么办?
①先沟通,能协商出固定探望方案最好;②对方拒不配合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望权——法院会依法对阻挠一方采取教育、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③注意:执行对象是阻挠方,不能对子女本人采取强制手段,也要避免给孩子造成伤害。
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探望?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如有家暴、酗酒、吸毒等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需注意:探视权与抚养费是两回事,不能以不付抚养费为由剥夺探望,也不能以不让探望为由拒付抚养费。
常见问题
- 对方不配合探望,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 不能。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个独立权利义务,拒付抚养费反而会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
- 孩子自己不愿意见我怎么办?
- 应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并做好疏导,但需区分是被对方灌输还是孩子真实想法,可通过沟通或申请社工、心理咨询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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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刘志勇律师 ·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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