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刘律师,我在威海,打算跟老公离婚,孩子现在刚过两岁生日,从出生起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带。他收入稳定,我这几年为了带孩子没上班。
他跟我说,法院肯定把孩子判给他,因为我没收入养不起。我心里没底,是不是真的谁挣得多孩子就归谁?我该准备些什么?
刘志勇律师回复
不是谁挣得多就归谁,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孩子刚过两岁,已经进入”两周岁以上”的区间,这个阶段法院判断的标准是”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经济条件只是其中一项,不是决定性的。
对你有利的地方其实很实在:孩子从出生起主要由你照料,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依附关系。法院在判抚养权时非常看重”生活环境的连续性”,尤其是对低龄儿童,突然改变主要照料人通常被认为不利于成长。
你要准备的证据,围绕”我一直在带、我能继续带”来组织:
一是照顾孩子的日常痕迹。就医记录、疫苗接种本、幼儿园接送记录、家长群聊天记录,凡是能体现是你在跑的,都留着。平时拍的照片、视频也有用,但要注意时间连续性。
二是你的抚养能力证明。没工作不等于没能力,你可以准备居住条件的证明、家里老人愿意帮忙照看的说明、以及你的就业可能,比如学历、技能证书、之前的工作经历。
三是对方不适合直接抚养的情形,如果确实存在的话,比如长期不闻不问、有不良嗜好、家暴等,有证据就提交,没有不要硬凑。
有几件事千万别做,做了反而减分:别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见,别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别阻止对方行使探视权。这些行为会被法院认为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影响对你的判断。
最后说一句,两岁出头的孩子,母亲长期照料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你最有力的筹码。经济上的短板是可以补的,照料关系的连续性补不回来。
抚养费怎么算
如果孩子判给你,对方要付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 20%~30% 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 50%。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即使现在判给了对方,以后出现以下情形的,你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
探望权别忘了
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你有探望权(民法典第 1086 条)。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应明确探望方式和时间——不写的话,以后对方阻挠探望就很被动。
给你的行动清单
① 收集孩子由你日常照料的证据:就医记录、疫苗接种本(上面有接种者名字)、接送记录、生活照(带时间);
② 收集你自身的抚养条件证据:住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收入证明、家人协助照顾的证明;
③ 收集对方不利的证据: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家庭暴力记录、工作是否稳定。
这些证据在调解和诉讼中都会用到——现在开始准备,不要等到开庭前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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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