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说”我替公司签的”——出了纠纷,公司说”不是我们签的”。威海中院 2024 年的二审判决把”到底谁是我交易对象”说清了。
案情
姜某跟刘某成协商买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成以”代理人”身份签的字。房款 10 万元付到了某甲公司股东鲁某的账户,某甲公司给姜某开了收款收据。
后来出纠纷,刘某成说:我是替某某劳务公司签的,跟我没关系。某甲公司说:合同不是我们签的。
法院怎么认定
威海中院的综合判断(四个因素):
| 因素 | 指向 |
|---|---|
| 刘某成没有授权委托书 | 他说替劳务公司签的——拿不出劳务公司的授权 |
| 刘某成是某甲公司的实际经营者 | 他有权限代表某甲公司 |
| 房款打进了某甲公司股东账户 | 钱进了某甲公司体系 |
| 某甲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 | 公司确认收到了钱——说明认可这笔交易 |
结论:这是刘某成基于职务行为代理某甲公司签的合同——某甲公司是合同主体,合同对某甲公司有约束力。
这个案子教给我们什么
买房时搞清楚”跟谁签的合同”比看房还重要——合同主体搞错了,出了纠纷你可能连被告都找不对。
买房签合同前必须核实的四件事
① 卖方是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卖方必须是产权人(或有合法授权);
② 签字人是谁?必须是产权人本人,或有公证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我替我老婆签的”不行,必须有公证委托;
③ 收款账户是谁的?房款必须打到产权人本人账户——打到第三方账户的,出了纠纷说不清;
④ 中介的角色是什么?中介只是居间服务方,不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合同上不应该有中介作为买卖方签字。
三方买房纠纷的责任分配
如果合同一方是代理人、另一方是被代理人,出了纠纷时:
· 有授权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找被代理人;
· 无授权的(无权代理):合同对被代理人不生效——签字人自己承担责任(民法典第 171 条);
· 表见代理(有理由相信他有权限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比如他持有房产证、有公司公章等。
给买房人的三个建议
① 签合同前核实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查(几十块钱查档费),确认产权人名字和签字人一致;
② 房款打产权人账户——不要打给中介、代理人的私人账户;
③ 见不到产权人本人的交易要三思——”他出差了让我代签””他在国外委托我卖”——风险最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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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