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微信咨询】刘律师,公司要裁我,人事说”你主动写个离职申请,我们给 N+1,好聚好散”。我该写吗?写了是不是就变成我自己辞职了?——周女士(化名)
刘律师回复
你的警觉是对的。这个”离职申请”,十有八九不能写。
一、为什么不能写
“离职申请”+”个人原因”=法律上的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主动辞职的后果:
· 经济补偿 N、N+1、2N 全部归零;
· 失业金领不了(主动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后面仲裁,公司直接掏出你亲笔写的”个人原因离职”——你亲手写下了对自己最不利的证据。
真到了拿补偿这一步,别只盯着总额。用补偿到手前先算个税填入补偿金额,当地社平三倍以内的免税部分与超出部分的适用税率会分开显示,签协议前先知道实发数。
二、人事的算盘
口头承诺”给 N+1″,是为了换你那一张纸。纸一交,承诺大概率消失——因为你要 N+1 的依据没有了:你自己辞职的,凭什么给补偿?
就算人事当时是真心的,等你写完,公司换个说法:”我们什么时候说过 N+1?你自己看离职申请,个人原因。”口头承诺没有凭据,就是你遇到的局面。
三、正确的应对(三选一)
方案一:不写申请,要求公司出具解除通知。让公司自己出书面文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写明是公司提出解除。这样性质锁定为公司解除——该给 N+1 给 N+1,违法了给 2N 给 2N。这是最干净的路径。
方案二:要协商,就签”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由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补偿金额 X 元、支付时间、社保缴到哪个月。协商一致解除(第 36 条),公司提出的照样有经济补偿 N。
方案三:实在被逼着写点什么,写”协商解除”,绝不写”个人原因”。落笔之前拍照留底,并且当场把 N+1 的承诺落在同一家书面文件上。
四、当天同步做的四件事
① 录音:跟人事谈的时候录下来——”写申请就给 N+1″这句话本身就是证据,证明解除是公司发起的;
② 导证据:考勤、工资条、工作群、劳动合同——账号一停什么都没了;
③ 查社保:有没有少缴断缴,离职时一并主张;
④ 别签任何带”放弃””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字样的文件——除非金额你认可。
五、底线算一笔账
工作了 X 年,N 就是 X 个月工资;公司违法解除是 2N。周女士这种”让你自己写申请”的操作,本质就是想把 2N 或 N+1 变成 0。写与不写之间,差的可能是几万到十几万——笔在你手里,别急着递出去。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先沟通,再决定是否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