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要不回来,利息从哪天算起?威海中院两起案件说清了

欠款催收这件事,很多人盯着本金,盯得紧;对利息,往往是”能要回来就行”。

但威海中院审结的两起案件说明,利息起算点怎么定,差别是实打实的钱。两起案子,一个支持了,一个只能从起诉那天算——差的正是证据。

第一起: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利息照样能要

案号:(2019)鲁10民终1439号,2019年7月22日审结。这是一起定作合同纠纷,荣成一家制衣公司与威海一家贸易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

这起案子有两个焦点,都很有代表性。

焦点一:买方想从欠款里扣掉一笔钱,没扣成。

买方提交了衣服价款单,主张制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拿走了若干服装、共计30016元,应当从欠付货款中扣除。

法院查明:这份价款单是打印件,属于买方单方制作;买方自己也承认,单据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不是本人所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结果:举证不能,不予扣除。

焦点二:合同没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利息能不能主张?能。

双方的对账单确认了尚未支付的数额,制衣公司起诉要求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法院支持了。

判决适用的是当时有效的合同法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出卖人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可以以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计算。

简单说:合同里没写违约金,不代表这笔钱就白拖了。

第二起:约定了付款期限,却少算了几个月的利息

案号:(2018)鲁10民初110号。原告是威海一家家纺集团,被告是一家加拿大公司,双方长期做家纺产品买卖,以FOB方式交易。

原告交付了三批货物,价款共计1067656.21元,被告收货后一直没付款。原告起诉要货款,同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从交单后75天起算。

法院认定: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货未付款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货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但利息的起算点,法院没有按原告主张的来:原告主张自交单后75天付款,却没有提交交单时间的相关证据,所以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只能从原告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时起算——也就是2018年4月8日。

判决结果:支付货款1067656.21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8年4月8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两起案子合起来看,有三条经验

一,对账单是催收的命根子。 第一起案子里,双方对账确认了欠款数额,本金部分基本没有争议空间。买卖、加工、定作往来,账目一定要定期对、书面确认、双方签字盖章。

二,想要从某个时间节点起算利息,就得证明那个节点。 第二起案子教训最直接:合同约定了”交单后75天付款”,但拿不出交单时间,利息只能从起诉之日算。中间可能相差好几个月,金额不是小数目。发货单、提单、物流凭证、对方签收记录,这些平时看着琐碎,算利息时就是证据。

三,对方主张抵扣,得拿出真东西。 第一起案子里买方那张打印件,签字都不是本人的,自然不被采信。反过来,债权人也要想到:对方可能拿各种名目要求扣减,每一笔都要有对应的书面凭证,免得事后扯皮。

涉外欠款也能在本地解决

第二起案子的被告是境外公司,案子在威海中院审理,判决支持了货款和利息。威海的家纺、服装、海产品加工企业做出口业务的不少,遇到境外买方拖欠,并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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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催收这件事,越早介入,证据越完整、对方资产越好查。诉讼时效、管辖法院、财产保全,每一步都有讲究。

刘志勇律师,在威海执业13年,代理买卖合同、借贷纠纷与商账催收案件,也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搭建。咨询电话:13287858752。

本文属【威海法院判例解析】栏目,该栏目按业务领域索引威海法院公开判决共 2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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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咨询电话:13287858752(威海刘志勇律师 · 执业13年)。文中所引判决均为公开裁判文书,非本人承办案件,可在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按案号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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