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公司让我自己写离职申请,说给N+1——该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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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我今天被HR叫去谈话了,说公司效益不好要优化,给我N+1的补偿让我走。但她让我自己写一份”个人原因离职申请”,说不写的话就拿不到N+1。我该写吗?

刘律师回复:

千万别写。

这是我每周都要叮嘱至少一遍的事。那一张纸的差别,是几万块钱。

为什么不能写

“个人原因离职”= 你主动辞职 = 没有任何补偿。公司拿着你自己写的申请,回头说”他是自愿走的,我们没辞退他”——仲裁你必输。

HR说”不写就不给N+1″——这话本身就是坑。N+1是法定标准(合法解除+未提前30天通知),跟你自己写不写申请没有半毛钱关系。

正确的操作

1. 跟HR说:”补偿我接受,但离职原因写’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我签协商解除协议”

2. 如果HR不答应——你就不签任何东西,照常上班打卡

3. 公司要么给你签协商解除协议(拿钱走人),要么硬辞退你(拿2N),要么不敢动你

N、N+1、2N的区别

· N:干一年补一个月——协商解除/合法解除的标配

· N+1:合法解除但没提前30天通知——多给一个月代通知金

· 2N: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公司说不清理由就让你走的

HR给你”N+1″让你写”个人原因”——相当于用合法的钱买你放弃所有权利的签字。拿一样的钱,凭什么替公司免责?

今天的动作

1. 不签任何文件
2. 把跟HR的谈话录音(下次谈话前打开手机录音)
3. 导出考勤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
4. 微信我,我帮你出协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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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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