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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2018年我在威海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限购(我不是本地户口),用了弟弟的名字。首付款和贷款都是我在出,房子也一直是我住。现在房价涨了不少,弟弟说”房本是我的名字,房子是我的”。我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刘律师回复:
能——但需要证据。而且这个案子拖得越久风险越大。
借名买房的法律效力
首先确认:借名买房协议本身有效(除非涉及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你是实际出资人,弟弟只是”名义产权人”——法律上这叫隐名购房。
要回房子的三个条件
1. 你是实际出资人:首付从你的账户转出、月供从你的账户扣——银行流水是最硬的证据
2. 你实际占有使用:房子一直你住——物业费、水电费、装修费都是你出的
3. 借名的原因合理:限购——你是外地户口当时不具备购房资格——这是合理的借名理由
最大的风险
你现在最需要担心的三件事:
· 弟弟把房子卖了——房本在他名下,他可以偷偷挂卖。买家如果是善意取得的——房子归人家
· 弟弟有债务——他的债权人可以查封”他的”房子
· 弟弟离婚——弟媳主张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防范
1. 立刻跟弟弟签书面协议:《借名购房协议》——写清实际出资人是你、房屋权益归你、弟弟配合过户的义务
2. 办抵押:让弟弟把房子抵押给你——抵押登记一做,他卖不了也押不了
3. 保留全部凭证:首付转账记录、每月还贷的银行流水、物业水电缴费凭证、装修合同和发票
4. 限购解除了尽快过户——你如果现在有购房资格了,立刻办过户
弟弟已经翻脸的
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把出资流水、占有使用的证据、借名的原因全部呈上。法院判决确权后凭判决书过户——不需要弟弟签字。
把你当初的首付转账记录和还贷流水发给我看一眼,我帮你判断证据链够不够。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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