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刘总(化名)被合作方拖欠货款60万,对方开始挂牌出售名下房产——典型转移前兆。
动作
当天:整理对账单+发货签收凭证
第2天: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保险公司保函担保)
第4天:法院裁定冻结对方银行账户58万
第7天:对方主动致电求和——分期和解,首期40万到账,余款20万约定3个月内付清并加担保
结果
未开庭即回款,成本:保全费+保函费不足万元。
律师提示
欠款案胜负手在”快”:财产线索+诉前保全,把对方按在谈判桌上。等判决下来再执行,黄花菜都凉了。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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