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法院 2026 年的一个新鲜判决——度假酒店装修石材供货,供货完了结算也签了——47 万多拖着不付。这个案子展示了几笔钱的算法。
案情
2021 年,原告投标荣成某度假酒店精装修石材项目,中标后签了供货合同,还交了 2 万保证金。2024 年 8 月双方签了结算书:确认结算金额 1123461 元。已付 650536.05 元——还欠 472924.95 元。
法院怎么算的(三笔钱分开算)
| 款项 | 金额 | 利息起算 |
|---|---|---|
| 正常货款 | 416,751.9 元 | 结算日(2024.8.29)起算 |
| 质保金(5%) | 56,173.05 元 | 质保期满(2025.8.28 后)起算 |
| 投标保证金 | 20,000 元 | 合同履行完毕即应退还 |
这个判决教给我们什么
第一:结算书是命根子。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 112 万——这个数字锁死了争议。供货的、做工程的——干完活一定要让对方签书面结算确认。本案如果没有那份结算书,对方可能说”石材有质量问题””工程量不对””没验收”——扯不完的皮。一份结算书,所有争议一笔勾销。
第二:质保金有独立的时钟。质保金(通常为总结算的 3~5%)的支付条件和利息起算都跟正常货款不同——要等质保期满。供货方要自己记好质保期到期日,到期就主张,别让它混在总欠款里被遗忘。
第三:保证金别忘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无误后应当退还——很多供应商把这笔小钱忘了,或者不知道该单独主张。本案法院明确:合同没约定返还日期的,合同履行完毕就应退还。
给供货商的行动清单
① 交货后签结算——双方确认总金额、已付、未付——一页纸,签字盖章;
② 分开记三笔账——正常货款、质保金、保证金——各自的到期日和利息起算点不同;
③ 对账确认中断时效——每隔半年跟对方做一次书面对账(微信确认也行)——每次确认,三年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 13287858752(微信同号)
威海律师刘志勇 · 执业13年 · 首次咨询免费

